他一把抓过车钥匙,开车来到沈家宅院。
巧了,林曦今晚口渴下楼倒水,听见一开门声响,吓得驻足在原地,不动声色拿过水果刀。
天色漆黑,别墅内没有一盏灯,当林曦发现那人靠近了,拿着水果刀捅过去。
沈厌是有功夫在身上的,秒躲闪。
可惜,林曦不打算放过他,刀剑无情,不慎划破了沈厌的胳膊。
“林曦,你是要谋杀亲夫?”
“沈厌。”
林曦错愕,手里的水果刀脆生生掉在地板上。
她去开灯,沈厌一身居家服,白T恤加灰色休闲裤。
白T恤此时沾满了血液,触目惊心。
“我……”林曦懵了。
“我要怎么办……对对对,我要打电话叫救护车……手机,手机怎么不见了?”
…………
天亮了。
林曦缴完费就要离开,却被追过来的沈厌一把拉住胳膊。
林曦惊诧看去,瞳孔都在震惊。
“没良心的,要去哪?”
“沈厌,你,先松开我。”
她有些不适应。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,他们之间见面次数多了,交集也多了。沈厌竟然主动回了好几次家。
“好。”
被放过的林曦,退后一步,与沈厌保持距离,淡漠疏离笑了:“我只是划破了沈总的胳膊,又不是脑子。”
“你什么时候说话能好听些,嗯?”
“下一辈子吧。”
这辈子,我恨你。注定说不了好听的话。
“公司还有事,沈总,再见。”
沈厌现在才发觉,林曦变了,不再是他的舔狗了。